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一、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发表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更加客观、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 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 监事:李赟 罗勇辉 孙雅杰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