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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二六三: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9-21  

 证券代码:002467           证券简称:二六三         公告编号:2024-056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召
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成员,第八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采取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
间要求,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李玉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核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李玉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李玉杰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经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遵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推举以下董事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1)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周旭红
                    委员:金玉丹、刘江涛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金玉丹
                         委员:李玉杰、李锐
    本届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成员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玉杰先生担任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任期一致。李玉杰先生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李玉杰先生提名,聘任忻卫敏先生、许立东先生、孟雪霞女士
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忻卫敏先生、许立东先生、
孟雪霞女士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李玉杰先生提名,聘任孟雪霞女士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
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孟雪霞女士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一致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李玉杰先生提名,聘任李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
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波先生已于 2007 年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
秘资格证书,并参加了深交所举办的董秘后续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李波先生简
历附后。李波先生联系方式为:
    电话:010-64260109
    传真:010-64260109
    邮箱:invest263@net263.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东土城路 14 号建达大厦 18 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任谷莉女士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
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谷莉女士简历附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海南二六三投资有限
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优化其资本
结构,公司拟对北京二六三企业通信有限公司、海南二六三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增
资 35,000 万元、20,000 万元,同时通过全资子公司二六三软件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向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15,000 万元,上述增资金额全部计入
相应子(孙)公司的资本公积。此次增资完成后,注册资本均保持不变。上述子
(孙)公司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增资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一致通过。
    三、备查文件
    1、《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21 日
附件:
    李玉杰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重庆大学
计算机本科,中国人民大学 MBA。历任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工程师,二六
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网络技术总监,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技术咨询经理,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事业部总经理、副总裁、董事。现任二六三网络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工信部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互联网协会常
务理事。
    截至公告日,李玉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6,033,838 股(因终止实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440,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李玉杰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 4,593,838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
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周旭红女士,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工程专业,
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1993 年至 2000 年,曾先后担
任北京厚普经贸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市八百佳物流中心副总经理。2000 年至 2004
年,任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2005 年至 2011 年,先后担任二六三网
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内审总监、董事长助理。2011 年至 2013 年,
任北京科蓝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3 年 12 月至今任北京科蓝软件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20 年 9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周旭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金玉丹先生,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历任中国
惠普公司工程师、美国 3Com 公司软件研发工程师,中国首席代表、英国马可尼
通讯公司亚太区总裁、美国络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裁、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
术有限公司 CEO、北京软银赛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合伙人;2014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 年 9 月至 2021 年 7 月,
任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京能同鑫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 年 4 月起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金玉丹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刘江涛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经
济学学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硕士、长江商学院 EMBA 工商管理硕士,中
国注册会计师。历任华泰证券固收部业务经理,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北京新星时空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宁波信义鑫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哈工大
机器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北京华脉泰科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
务官、董秘等职务。2020 年 6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刘江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李锐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1994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就职北京北大方正电子任部门经理;2000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就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部门经理;2003 年 10 月至
2007 年 6 月就职雅虎中国任副总经理、阿里巴巴资深总监;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就职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13 年
1 月就职好大夫在线任总经理;2014 年 2 月至今为北京顺为资本投资咨询公司合
伙人;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公告日,李锐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忻卫敏先生,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上海大学通信工程专业。1997 年至 2000 年就职于上海电信担任电信工程师一职;
2000 年至 2008 年在英国电信 BT Infonet 担任华东区 TSE 部门经理;2008 年至
2012 年担任上海翰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 年起任上海二六三通信有
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12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1 年 9 月起任公司董事、副总
裁。
    截至公告日,忻卫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4,971,051 股(因终止实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320,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忻卫敏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 3,651,051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许立东先生,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高
级工程师。2001 年 7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职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历任高级
技术主管、部门副主任、部门主任,从事 ICT 产业规划、政策研究和监管支撑等
工作;2020 年 4 月加入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移动转售事业部
总经理兼董事长助理;2021 年 1 月起任公司副总裁;2021 年 4 月起任数字中国
产业发展联盟副秘书长;2022 年 1 月起任中国通信学会信息通信发展战略与政
策委员会委员;2023 年 7 月起任中国通信学会经济与管理创新委员会委员;2023
年 12 月起任公司董事。
    截至公告日,许立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2,000,000 股(因终止实施 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200,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忻卫敏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 800,000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孟雪霞女士,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东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美国注册会计师(CMA)、中级会计师。2004 年 8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职于华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8 年 4 月至 2018 年 5 月任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下属子公司财务经理、集团财务总监;2018 年
5 月至 2020 年 1 月任纳什空间创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2020 年
2 月至 2021 年 9 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集团财务总监;2021 年 9 月
起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议案发出日,孟雪霞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1,400,000 股(因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40,000 股限
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孟雪霞女士将持有本公司股票 560,000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
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
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李波先生,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学硕士,
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1999 年至 2006 年任职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
务部,2006 年至 2007 年任职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法务部,2007
年至 2017 年任职于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担任法务证券部
总监、证券事务代表职务;2017 年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 年 12 月起任北
京上市公司协会副秘书长。
    截至本议案发出日,李波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 1,681,203 股(因终止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后续需对其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360,000 股限制性
股票回购注销,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李波先生将持有本公司股票 1,321,203 股),
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和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 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谷莉女士,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
1997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任海诚电讯会计,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北京
首都在线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4 年 9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二六三网
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07 年 1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北京亿泰利丰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任爱涛信科国际通信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3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北京二六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财务经理,2013 年 8 月至今 2019 年 2 月任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
项目经理,2019 年 2 月至今任公司内审负责人、内审总监。2015 年 4 月起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谷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 305,006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
的情形;未发生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