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3-22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2023
年度,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
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
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358,800.00 万元额度的融资担保;
控股子公司拟为其属下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000.00 万元额度融资担保,实
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以上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2023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全资子公司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双环”)与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
高债权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前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额
被担保方最 本次使用担 是否
担保方持 对被担保方 对被担保方 度占上市公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近一期资产 保额度 关联
股比例 的担保余额 的担保余额 司最近一期
负债率 (万元) 担保
(万元) (万元) 净资产比例
公司 江苏双环 100.00% 61.10% 49,000.00 61,000.00 12,000.00 1.57% 否
注:上表中最近一期指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05-30
注册地址:淮安市淮安区工业新区
法定代表人:蒋亦卿
注册资本:53,888.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齿轮、传动、驱动部件、锻件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江苏双环 100.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23,834.10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3,600.46 万元,净资产为 80,233.64 万元;2022 年度营业收入为 137,194.85
万元,净利润为 7,891.87 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236,926.24 万元,负债总额为
144,753.19 万元,净资产为 92,173.05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109,810.23 万元,净利润为 11,672.18 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江苏双环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江苏双环齿轮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签订的一些列业务合同。
6、担保最高债权额:人民币 12,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有关
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
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8、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
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主要系为确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需
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提高其经营效率和融资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为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公司,公司对担保对象具有实质控制权,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具
备偿还债务的能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因此未提供反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29,443.87 万元,均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
例为 17.6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
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