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讯精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4-06-04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非举独立董事
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经审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钱
继文先生、郝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
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提
名王来春女士、王来胜先生、钱继文先生、郝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经审查,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候选人侯玲玲女士、刘中华先生、宋宇红女士
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
工作经历和专业经验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我
们一致同意提名侯玲玲女士、刘中华先生、宋宇红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27 日
(本页无正文,为《立讯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签署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
(王来春) (张英) (宋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