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常宝股份:关于出售医疗资产回款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2024-06-15  

  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4-032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医疗资产回款事项提起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案件已被法院立案受理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涉案金额暂共计 135,578,600.65 元(未含律师费、诉讼费等)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
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前期交易及回款情况概述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7 日与中
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嘉业”)和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嘉愈医疗”)签署了《医院股权购买协议》,拟将持有的山东瑞
高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宿迁市洋河
人民医院有限公司 90%股权出售给嘉愈医疗及其控股股东中民嘉业。2021 年 5
月 14 日,公司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署了《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
各方协商确定,三家标的股权的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9.2 亿元。
    前期因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未能按照约定如期支付交易对价,公司多次与中
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署补充协议,将剩余交易对价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安排进行
相应调整,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司
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署《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对剩余
4.2 亿元医院购买款及相关违约金还款时间安排和相关违约责任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详见《关于出售医疗资产及关联交易之剩余交易对价支付时间调整暨签署补
充协议(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根据《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含宽限期)前还清全部的医院购买款本金 4.2 亿元及相关违
约金。截止 2024 年 4 月 30 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尚欠公司医院购买款本金
110,330,014.20 元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未能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
协议(五)》的相关约定履行完毕付款义务。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7 日发布
的《关于出售医疗资产回款进展的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多次函告及沟通,中民嘉业与嘉愈医疗仍未能履
行剩余医院购买款本金及相关违约金的支付义务,为维护自身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特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向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民事起诉状,要求中民嘉业和
嘉愈医疗按照《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要求,支付剩余医院购
买款及相关违约金等费用。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收到《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4)苏 04 民初 117 号】,本次诉讼已被常州市
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三、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原告: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中民嘉业投资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嘉愈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案件事实及诉讼起因
    如本公告“一、前期交易及回款情况概述”部分所述,2022 年 11 月 30 日,
公司与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签署《医院股权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约定
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应至迟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前还清全部的医院购买款本金
4.2 亿元及相关违约金。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中民嘉业和嘉愈医疗尚欠公司
医院购买款本金 110,330,014.20 元及相关违约金未支付,未能按照《医院股权
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五)》的相关约定履行完毕付款义务。
    3、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10,330,014.20 元;
    (2)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相关违约金合计 25,248,586.45
元,其中上述部分违约金暂计至 2024 年 6 月 3 日;
    (3)依法判令被告一、被告二向原告支付原告因本案而承担的律师费;
    (4)依法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仲裁事项。


    五、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
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
    嘉愈医疗前期已将什邡第二医院有限责任公司、宿迁市洋河人民医院有限公
司的股权质押给公司,用于医院购买款偿还提供担保。同时,根据相关协议,公
司和嘉愈医疗共同投资的广州复大医疗有限公司后续如有出售计划,则出售归属
于嘉愈医疗的资金将优先用于归还常宝股份的医院购买款。因此,公司对中民嘉
业、嘉愈医疗的前述债权有一定保障。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