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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江永强: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2024-01-25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0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决定以公司自有资金140万元人民币与蔡飞飞女士共同投资设立一家主要从事
销售业务的公司,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标的公司的投资设立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
理后续出资、签署一切与本次对外投资相关的法律文件。
    鉴于蔡飞飞女士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24年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与
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8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
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蔡飞飞:曾任公司董事、副总裁,现任公司家具事业部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日,直
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该标的公司拟在浙江省临海市设立,经营范围:销售户外家具,太阳伞,帐篷,遮
阳制品,塑料制品,工艺品,木制品,宠物用品,五金,电子产品及配件。
    相关工商信息将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及登记为准。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0                   70%
                  蔡飞飞                             60                  30%
                    合计                           200                  100%

       四、   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公司,乙方为蔡飞飞,标的公司为合资公司。
    1、       期限: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十年,经股东会批准,经
营期限可以延长。
    2、        各方同意并确认,合资公司应当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结构,设
置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决策公司重大事项。
    3、       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执行董事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使职权,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其的股东继续委
派可以连任。
    4、       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甲方委派人员担任。监事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行使职权,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委派其的股东继续委派可以连
任。
    5、       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乙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同时担任
法定代表人。
    6、       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的人员担任并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负
责日常财务管理,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日常财务支出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报
总经理签批。
    7、       合资公司设立后,乙方将于三个月内与合资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开始全职工
作。
    8、       未经甲方书面豁免,乙方自合资公司设立之日起 5 年内(含本数)不得转让、
质押、赠与或以其他形式处置其所持股权。
       五、   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未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   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为积极开拓新市场业务以及建立高效的现货销售体系,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对公司现金流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重大影响,有利于
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外,公司年初至今与蔡飞飞女士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
大影响,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及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
同意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   备查文件
    1、    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公司六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    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    《投资合作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