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鼎互联: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4-04-27
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已将预计交易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
并审阅了相关材料,我们认为2024年度拟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发展和日常
生产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
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
二、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一年。经核查,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在担任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
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们认为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士敏 杨友隽 王 涌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