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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恒基达鑫: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11-02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24-03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

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含),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20 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29)。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本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

实际回购区间为 2024 年 10 月 8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

下:

                                 1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 年 10 月 8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400,00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0.0988%。此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 5.32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9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076,850 元(不含交

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进展及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数量为 1,556,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38%,最高成交价为 5.3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9 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 7,513,554.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

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 75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人民币 1,5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

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成。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使用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时间及价格区间等

与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均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

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

合上市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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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份情形。

         五、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

    间段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

    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7,165,275         1.77         7,165,275        1.77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97,834,725        98.23       397,834,725       98.23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1,556,900        0.38
      股份总数            405,000,000        100.00      405,000,00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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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相关说明

    1、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

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

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2、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

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如公司未能在回购股份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

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规定

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

    3、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证券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证明。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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