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4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2024-10-18
证券代码:002500 证券简称:山西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9
债券代码:149675.SZ 债券简称:21山证01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24 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 山证 01,债券代码:149675.SZ,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本次兑付的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为 2024 年
10 月 21 日,债券摘牌日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凡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前(含当日)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根据其在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数量,享有获得本次派发的利息和本金的权利。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20〕1606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支付 2023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1 日期
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山西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现将本次兑付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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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21 山证 01(149675.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0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3 年期。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
可〔2020〕1606 号。
8、当期债券利率:3.50%。
9、每张派息额:每张派息额为人民币 3.50 元。
10、起息日:2021 年 10 月 22 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的 10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 月 22 日。如遇法
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不另计息。
13、评级安排: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山
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
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持续关注公
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情
况等因素,以对本期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根据《山西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维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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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14、担保方式: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5、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16、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21 山证 01”的票面利率为 3.50%,每 1 手“21 山证 01”(面
值 1,000 元)本次兑付兑息金额为人民币 1035.00 元(含税,扣税后
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兑付兑息额为:人民
币 1028.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兑
付兑息额为:人民币 1035.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4 年 10 月 21 日。
2、兑付兑息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3、摘牌日:2024 年 10 月 22 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10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1 山证 01”持
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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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兑付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
息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兑息资
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
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
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相关实施事宜以公
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自 2021 年 11 月 7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
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
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
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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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摘牌。根据《山西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
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至 2024 年 10 月 22 日到期。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 1 月 30 日公布的《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
务相关工作的通知》,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
券将于 2024 年 10 月 21 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
易。
八、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怡里
住所:太原市府西街 69 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梁颖新
联系电话:0351-8686668
传真:0351-8686667
邮政编码:030002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人:李永佳、陶梓锋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联系电话:010-59026666
传真:010-59026602
3、联席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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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北座
联系人:宋颐岚、寇志博、张宝乐、黄海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 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10-60833458
传真:010-60833504
4、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
场 25 楼
负责人:张国平
电话:0755-21899999
传真:0755-21899000
邮政编码:518038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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