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11-22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4-095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新增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新增对全资子公司协鑫储能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15,000 万元的担保额
度,上述担保额度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公司向融资机构申
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融
资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0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
不超过人民币 88.8 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子公司为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4.6
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综合授信以及担保额度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生效,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失效。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与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签署《最高
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
或“合肥协鑫”)与债权人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签订的一系列业务合同(以下简
称“主合同”)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担保债务的最高余额折合
人民币 30,000 万元。
上述担保在已经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无需再履行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四顶山路与乳泉路交口东
南角
4、法定代表人:孙国亮
5、注册资本:219,910.24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
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6 月 30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41,747.13 834,158.61
总负债 624,309.09 614,256.25
净资产 217,438.04 219,902.36
2024 年 1-6 月 2023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43,969.45 1,141,297.22
营业利润 -2,820.03 14,648.29
净利润 -2,464.32 12,583.63
(以上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股权结构:公司控制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80.71%股权
9、其他说明: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债权人: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
2、债务人: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保证人: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人民币 30,000 万元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债权确定期限:202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
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
8、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主合同项下
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
公司之间互保总额度为 949,0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
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388,67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60.33%。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合肥协鑫提供的担保余额 194,660 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80.30%。
公司及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制的下属公司无逾期
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