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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辉隆股份:公司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监事增持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2024-02-23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监事增持股份
                 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增持计划所有主体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
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高级管
理人员及拟任董事、监事(以下简称“增持主体”)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
起六个月内(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 250,000 股。上述内容
详见 2024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拟任董事、监事
增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增持计划主体合计增持公司股份 25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26%。上述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公司近日收到赵磊先生、潘晓飞先生、汪海燕先生、徐敏女士、蔡传
永先生等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增持计
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上述增持计划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及拟任董事、监事,具体如下:
                                            增持前持股   增持前持股
     增持人员            职    务
                                              数(股)   比例(%)

                                    1
      赵 磊                  副总经理           0         0

      潘晓飞                 副总经理           0         0

      汪海燕                 副总经理           0         0

      徐 敏          董事会秘书、拟任董事    166,000    0.0174

      蔡传永                 拟任监事        10,000     0.0010

                     合 计                   176,000    0.0184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
可,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的方式。
   (四)增持额度:上述增持主体均承诺增持 50,000 股。
   (五)增持价格:增持价格不设限制,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
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实施
增持计划。
   (六)增持实施期限:自 2024 年 2 月 19 日起六个月内(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8 月 18 日)增持完毕(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除外)。
   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并及时披露是否顺延实施。
   (七)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八)本次增持非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
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九)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增持股份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增持
主体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增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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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止本公告日,上述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实施情况如
下:
                                                          增持后持    增持后持
                     已增持股份   增持均价    增持比例
        增持人员                                            股数      股比例
                       (股)     (元/股)     (%)
                                                          (股)        (%)

         赵 磊         50,000       4.65       0.0052      50,000      0.0052

         潘晓飞        50,000       4.55       0.0052      50,000      0.0052

         汪海燕        50,000       4.53       0.0052      50,000      0.0052

         徐 敏         50,000       4.57       0.0052      216,000     0.0226

         蔡传永        50,000       4.62       0.0052      60,000      0.0063

         合 计         250,000       --        0.026       426,000     0.0445


       三、其他
   (一)公司股份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
度的规定。
   (二)公司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
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公司股份增持行为不会导致短线交易、不会在敏感期买卖股份,
将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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