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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清新环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2024-06-08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 9 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琨御府东区 8 号楼 902 室


一致行动人:张根华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琨御府东区 8 号楼 902 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清新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
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清
新环境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8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6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9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清新环
                         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境
信息披露义务人、世纪地
                         指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和
                              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
中泰资管                 指
                              56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一致行动人               指 张根华

本报告书、本报告         指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世纪地和于 2024 年 6 月 7 日与中泰资管签署的《关于北
《股份转让协议》         指
                            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世纪地和以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71,800,0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股份转让给中泰资管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庄路 69 号 9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峥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731117368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01 年 08 月 17 日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机械

                   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

                   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

                   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

                   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

                   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1 年 08 月 17 日 至 2031 年 08 月 16 日

股东情况           张开元持股 65%、张峥持股 15%、张根华持股 10%、张联合持股 10%

通讯方式           通讯方式:电话 010-88116131;传真:010-88115776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
                                                                         在公司任职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国家或者地区
                                                                         其他公司兼职
                                                      的居留权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天津世纪
                    执行董
                                                                   地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张峥      女        事、总经   中国     中国            否
                                                                   执行董事、总经理;北京
                    理
                                                                   市清新高科技开发有限
                                                                   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北京磐泰科技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长期    是否取得其他                              是否参与
                                                        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
  姓名     性别        国籍    居住    国家或者地区                              本次权益
                                                            具体情形
                                 地      的居留权                                  变动
                                                       信 息 披露 义务 人执 行
                                                       董事、总经理张峥的亲
                                                       属,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张根华        男      中国    中国            否                                  否
                                                       股份 142.100 股,占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0.01%。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清新环境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拥有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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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以满足信息

披露义务人发展战略需求和资金使用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暂无增加或继续减

少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新环境股份 216,201,570 股,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清新环境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总股本的 15.08%。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根华先生持有清新环境 142,100 股,均为无
限售流通股,占清新环境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总股本的 0.01%。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世纪地和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转融
通出借业务借券公司股票 7,850,000 股,世纪地和持有公司股份 208,351,570 股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84%。
    2022 年 8 月 31 日,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
完成上市,2022 年 11 月 21 日,上市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
股票登记完成上市,上述授予登记完成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2024 年 2 月 1
日,上市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 51
万股回购注销手续,上述注销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减少。
    截至 2024 年 2 月 28 日期间,世纪地和通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转融通出借业务借券公司股票全部归还,世纪地和持有公司股份 216,201,570 股,
持股比例增加至 15.08%。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清新环境股份 216,201,570 股,占清
新环境总股本的 15.08%。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清新环
境 71,800,000 股股份,占清新环境总股本的 5.01%,转让给中泰资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清新环境股份 144,401,570 股,
占清新环境总股本的 10.0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根华先生持有清新
环境 142,100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清新环境总股本的 0.01%,无变化。

    三、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转让方、乙方: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8
   受让方、甲方: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中泰资管 560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二)转让股份的种类、数量、比例、股份性质
    世纪地和同意向甲方协议转让其所持有的占清新环境截至 2024 年 6 月 7
日总股本的 5.01%,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三)转让价款、支付对价及其来源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3.68 元/股,为协议签署前一交易日(不包括停牌日)清
新环境收盘价格的 90.20%。
   (四)付款安排
    乙方同意甲方可分期支付股份转让总价款,甲方应在股份转让在有关主管
部门完成变更登记后的 5 个工作日内将首笔转让价款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剩
余转让价款应在首笔转让价款支付日起 36 个月内支付至乙方收款账户。
   (五)协议签订时间
     2024 年 6 月 7 日
   (六)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自双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即对
双方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任何条款若被法院或任何对本协议有司法管辖权的机
构视为无效,并不应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清新环境 216,201,570 股股份,
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清新环境总股本的 15.08%;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其他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受限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张根
华合计持有清新环境 142,100 股,占清新环境总股本的 0.01%,不存在其他质押、
冻结及其他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协议转让没有附加特殊条件,不存在补充协议,
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达成的其他安排,亦不存在就转让方在该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的其他安排。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
间及方式

                                  9
   本次权益变动中的协议转让尚需深交所合规性审核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股份变动时间为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
记之日,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




                                10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
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清新环境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
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13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峥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1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信
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根华


                                       签署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15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及其声明和附表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转让协议;
五、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6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公章):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张峥

                                     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17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根华




                                        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18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北京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清新环境                股票代码               0025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西八里
称                 公司                    注册地                 庄路 69 号 9 层


                   增加   □
                                                                  有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无   □
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是   □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   √                                        否   √
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流通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216,201,57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15.08%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19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变动数量:71,800,000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变动比例:5.01%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持股数量:144,401,570 股
及变动比例
                    持股比例:10.07%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时间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是   □            否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涉及资金支出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
月内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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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公章):北京世纪地和控股有限公
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张峥



                                      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21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一致行动人(签字): 张根华



                                     日期:2024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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