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2 证券简称:好想你 公告编号:2024-076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年12月26日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26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6 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中华北路 199 号好想你健康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总部大楼 1 楼 118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石聚彬先生主持,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 事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会议。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1人,代表股份 153,806,3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008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14人,代表股份147,951,8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713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407人,代表股份5,854,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945%。 6、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3人,代表 股份9,605,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3,751,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95%。通过 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07人,代表股份5,854,5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45%。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01 选举石聚彬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783,4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3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83,0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5305%。 石聚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石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59,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8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58,7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187%。 石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石聚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940,5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3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740,13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1659%。 石聚领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张敬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524,33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323,9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333%。 张敬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李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23,5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6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23,13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9479%。 李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江明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474,49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83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274,0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144%。 江明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廖小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78,1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6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7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341%。 廖小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张建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650,4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4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450,0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1457%。 张建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许晓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88,2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1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87,8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215%。 许晓芳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琪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847,92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8.07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647,53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019%。 张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张卫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 150,700,8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500,4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6703%。 张卫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4、《关于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487,2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25%; 反对 2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46%;弃权 81,3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286,8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773%;反对 23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2.4755%;弃权 81,3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72%。 5、《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46,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980%; 反对 3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06%;弃权 80,7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79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46,5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2168%;反对 3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9423%;弃权 80,7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9%。 6、《关于第六届监事会成员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3,339,11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62%; 反对 38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13%;弃权 80,7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5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138,72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356%;反对 38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235%;弃权 80,778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300 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09%。 议案4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5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均已回 避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树才、胡中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 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好想你健康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