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 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于2023年4月27日对当年度财 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3)第020843号]。现公司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 项说明》等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做出如下说明: 公司董事会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相关事项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条例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 2022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和中兴财光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无异议。 特此说明。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