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22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 会议通知情况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 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24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二)下午 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 103 号 13 号楼会议室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总裁韩旭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四、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9 人,代表股份 214,564,23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 14.259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207,444,727.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3.7864%; 1 2、参加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 25 人,代表股份 7,119,510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 0.4731%;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 28 人,代表股份 29,072,3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 1.932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五、 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审议表 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213,872,837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78%、0.3107%、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0,940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18%、2.2929%、0.0853%。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3,872,837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78%、0.3107%、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0,940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18%、2.2929%、0.085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3,872,837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78%、0.3107%、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0,940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18%、2.2929%、0.0853%。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2 表决情况:同意 214,155,037 股,反对 409,2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 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093%、0.1907%、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663,140 股,反对 409,2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5925%、1.4075%、0.00%。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213,872,837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 出席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778%、0.3107%、0.011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380,940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24,80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6218%、2.2929%、0.085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3,897,637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 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6893%、0.3107%、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405,740 股,反对 666,6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7071%、2.2929%、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13,650,937 股,反对 913,3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 会议的表决权股份数的 99.5743%、0.4257%、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8,159,040 股,反对 913,300 股,弃权 0 股,分别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585%、3.1415%、0.00%。 表决结果:通过。 六、 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 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和会 议审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七、 会议备查文件 3 1、《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关于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