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2024-10-31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
人员任职资格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和《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对公司补选的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
核,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补选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
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李岷泽先
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职责要求,符合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条件;李岷泽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
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
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经审阅张灏铿先生、赵立新先生的履历,张灏铿先生的任职经历、专业
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相关任职条件;赵立新先生的
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副总经理职责的要求,符合相关任职条
件,上述二人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
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
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
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综上,我们同意李岷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聘
任张灏铿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赵立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提请第六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