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瑞泽:关于聘任子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4-11-22
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24-097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子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1 月 21 日,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子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聘任张艺林先生担任公司子公司海
南瑞泽双林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泽双林”)高级顾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鉴于商品混凝土行业市场竞争的加剧,为开发优质客户,拓宽业务渠道,提
高公司商品混凝土板块业务的市场占有率,以及强化对公司商品混凝土板块的精
细化管理,公司聘任张艺林先生担任子公司瑞泽双林高级顾问,聘期三年,聘任
报酬为每年 90 万元人民币(税前),按月支付。
张艺林先生将利用其专业知识、丰富的行业经验以及资源为公司商品混凝土
板块战略规划、规范经营管理、重大经济活动等方面提供顾问服务。
(二)关联交易事项
张艺林先生系公司的创始人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同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
之张仲芳女士、张海林先生的弟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张艺林先生系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情况
2024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子公司高级顾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
事张灏铿、陈健富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经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体审议通过。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公司全体独
立董事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关联交
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艺林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张艺林先生
系公司创始人之一,其在企业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曾为公司
的经营管理、战略规划等做出过重大贡献 。张艺林先生目前直接持有公司
53,249,9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4.64%。
因存在到期未清偿债务,张艺林先生目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艺林先生本
次担任瑞泽双林的高级顾问,不属于公司董监高人员。上述情形不会影响张艺林
先生的正常履职,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发生的金额,系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
一致确定的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张艺林先生为公司创始人之一,其在公司主营业务商品混凝土板块领域具有
丰富的企业管理运营经验,且拥有深厚的市场资源优势,能够为公司商品混凝土
板块业务的拓展、优质客户的开发、市场份额的扩大以及管理能力的提升等方面
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更好地助力公司商品混凝土板块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从而促进公司以更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与张艺林先生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同意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
审议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聘任张艺林先生担任子公司瑞泽双林高级顾问,是为了助力公
司商品混凝土板块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
交易金额系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确定的交易价格,
遵循公平、公正、自愿、平等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
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