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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5-22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于2024年5月21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北京

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18号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本次

股东大会召集人为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

议主持人为董事长贾春琳先生,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7 人,代表股份 179,145,469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37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77,431,469 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0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714,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32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714,000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7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1,714,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27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现场和线上方式参加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有:董事长贾春琳,副董事长、总经理栗延

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肖薇,副总经理贾曦,监事殷庆允,见证律师

宋雯、马睿鸽;线上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董事、副总经理唐正军,董事、财务总

监许菊平,董事汤武、敖然、樊小刚、杨剑萍,监事王莎莎、刘万坤。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了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议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11,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3%。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11,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3%。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11,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3%。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11,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3%。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11,3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6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11,300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6593%。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74,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5.0900%;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4.6213%;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2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783%;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7.00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68,7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783%;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783%;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9.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93,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3%;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976%;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10.00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783%;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议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93,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3%;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976%;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表决结果为通过。


议案 12.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供应商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87,1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58%;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414%;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5,7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4.9300%;反对
253,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7783%;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议案 13.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额度预计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78,893,46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93%;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379%;弃权 5,000 股,占出席
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2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2,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5.2976%;反对
24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4.4107%;弃权 5,000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2917%。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
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

    2、见证律师:宋雯、马睿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

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