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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盛通股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4-05-24  

  证券代码:002599          证券简称:盛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37,586,717 股)扣除公司回
购股份的余额(4,906,930 股),即 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0.02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653,595.74 元
(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分红为 0.198174 元
(即分红总额 10,653,595.74 元/总股本 537,586,717*10=0.198174 元,保留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一、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37,586,71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
(4,906,930 股),即 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0.02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653,595.74 元(含税)。本
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
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以总额不变的方式分配。本次实施
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1、本次实施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
股本(537,586,717 股)扣除公司回购股份的余额(4,906,930 股),即 532,679,7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0 元(含税;扣税后,通
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
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
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截至目前,公司回购账户持有回购股份 4,906,930 股。根据《公司法》的
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5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31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5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636                         栗延秋
  2          01*****539                         贾春琳
  3          01*****481                         贾子成
  4          08*****834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5          01*****779                         贾则平
    在利润分配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5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分配方案以扣除回购股份股数为基数,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 10
股 分 红 为 0.198174 元 ( 即 分 红 总 额 10,653,595.74 元 / 总 股 本
537,586,717*10=0.198174 元,保留六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2、本次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仍为 537,586,717 股,按此
摊薄计算,2023 年年度每股收益仍为 0.01 元/股。
    3、公司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三路 18 号
    咨询联系人:肖薇
    咨询电话:010-67871609
    八、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大会关于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决议;
    2.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
    3.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盛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