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益智造: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20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4-059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
议于 2024 年 6 月 1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曾芳
勤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6 月 1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长曾芳勤女士在会议上就紧急召开本次
会议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要求,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相结
合,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总计为 23,800 万份,涉及的
股票种类为人民币 A 股普通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700,817.78 万股的 3.396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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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东领益智
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审议本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广东领益智
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
数量和行权价格等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
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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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
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
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按照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得行权的股票
期权或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激励对象发生离职、
退休、死亡等特殊情形时,处理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
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
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委任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收
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
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
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董事会认为与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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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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