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6 证券简称:大连电瓷 公告编号:2024-026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拱墅区远洋国际中心 B 座 16 楼大连电瓷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应坚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141,869,874 股,占上市公司 有表决权总数的 32.555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141,822,67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 32.544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2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 0.010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257,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 权总数的 0.05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10,700 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 0.048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7,20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数的 0.010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 以现场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具体表决结果为: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表决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结果 反对股数(股) 47,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2、 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结果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反对股数(股) 47,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中小股东 反对股数(股) 47,200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表决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结果 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反对股数(股) 47,200 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中小股东 反对股数(股) 47,200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中小股东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股) 47,200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中小股东 反对股数(股) 47,200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表决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结果 反对股数(股) 47,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中小股东 反对股数(股) 47,200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11、审议《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表决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结果 反对股数(股) 47,200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中小股东 反对股数(股) 47,200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李飞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2、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 案》 同意股数(股) 141,822,674 同意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99.9667% 表决 反对股数(股) 47,200 结果 反对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0333%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同意股数(股) 210,700 同意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81.6983% 中小股东 反对股数(股) 47,200 表决情况 反对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18.3017% 弃权股数(股) 0 弃权股数占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百分比 0 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本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了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公司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钱晓波、张之玥 3、结论性意见: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通过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大连电 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大连电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