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慈制药: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24-01-12
证券代码:002644 证券简称:佛慈制药 公告编号:2024-001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石爱国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11 日(星期四)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华山路 2289 号公司五楼会
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方式;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总数 314,754,9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637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314,713,6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61.6292%;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4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
份的 0.0081%;
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 3 人,代表股
份 41,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81%。
(2)公司董事以及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754,9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14,754,9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的《关于兰州佛慈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