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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4-04-20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42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主要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

 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超过 660 人。

                                   1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

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

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

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

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

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3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

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庆先生,2000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

质,199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

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顾宏谋女士,2004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

资质,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

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

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年报审计收费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

技能、工作性质、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

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等因素,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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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公

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信永中和遵循公正、客观、独立的职业

准则,展现了良好的道德规范和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续聘信永中和为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公司于 2024 年 0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3、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审核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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