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思科: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岳琳)2024-04-2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岳琳)
经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2023 年 8
月 25 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公司新一届——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任期自 2023 年 8 月 25 日起三年。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要
求,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履行了独立董事
勤勉尽责义务。公司 2023 年第五届董事会各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
法有效。2023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
出异议。
2023 年度本人出席第五届董事会会议 8 次,对 8 次会议审议的
议案全部投出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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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 年 9 月 1 日,核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会议相关
文件,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11 月 11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减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
见和独立意见;
(三)2023 年 12 月 13 日,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的《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3 年度,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以外,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陪同下,多次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
人员汇报并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累计现场工作时间 5 天。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认真做好独立董事的日常工作,
按照相关制度对提交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的各项议案进行
了独立、审慎地审议。
(二)本人通过邮件、电话、会议等途径了解公司的经营、财务
成果、内部制度建设等情况,为公司在未来的发展战略上献计献策,
关注公司所处的行业动态,收集相关信息,并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
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三)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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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地披露应披露的信息,促进投资者关系管理,保障投资者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规,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特别是涉及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事项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进行了核查,没有发现公司有违反公平信息
披露规定的情形。
(四)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尤其是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
等相关法规加深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意
识,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五、任职董事会相关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
员会委员,2023 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1、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议了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履职情况、薪酬情况以及年度绩效考核
报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薪酬真实,符合公司
绩效考核指标,符合公司发展实际。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开展的相关
工作及活动,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严格审查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同时,也参与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年度财务审
计方面工作。
3、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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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进行了审查,同意提名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人还将不断提高
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
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七、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提议更
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岳琳:电子邮箱 yuelin998@scu.edu.cn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岳琳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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