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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2024-08-16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79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
                     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公司关于

 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王俊

 民先生《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出

 增加临时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王俊民先生现直接持有本公司 35.86%的股份,其提案内

 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交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为了提高股东大会审议效率,公司董事会决定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

 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议案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公司指


                                1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知的公告》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对该通知进行补充更新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5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 日


                                2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4 年 9 月 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1.00                                                        √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
     2.00                                                        √
                           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
     3.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3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2024 年 8 月 16 日刊登于

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3、第 1、2、3、4 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

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

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3 日(9:30—11:30、13:30—15: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

号。

    4、联系方式


                                4
    (1)联 系 人:郭艳

    (2)电 话:028-67250551

    (3)传 真:028-67250553

    (4)电子邮箱:haisco@haisco.com

    (5)联系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百利路

136 号。

    (6)邮 编:611130

    5、谢绝未在上述指定登记时间内按照上述指定登记方式登记的

股东(或代理人)参加现场会议。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

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6 日




 6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53”,投票简称为“海

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的交易时间,即当日 9:15—9:25,9:30—

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2024 年 9 月 5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7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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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
  议案投票。
                                                                         同   反   弃
                                                            备注
                                                                         意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1.00                                                       √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2.00                                                       √
                  划考核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3.00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
                             议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5.00                                                       √
                           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1、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
  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
  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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