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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9-06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086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5 日 14:00 开始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海思科制药有限公司办公楼三楼会

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 年 9 月 5 日 9:15 至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4、召集人: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俊民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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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70 人,代表股份

795,973,29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43%。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其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771,187,050 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219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5

人,代表股份 24,786,24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7%。

    (2)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的总

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6 人,代表股份

24,954,24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98%。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68,0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151 % ;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股 东 65 人 , 代 表 股 份

24,786,244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247%。

    (3)公司 1 名董事因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88,153,322 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

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0176%;402,572 股反对,占出席本
                                     2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506%;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9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7,134,27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8.6628%;

402,572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1.6132%;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9.724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实施

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88,219,6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0259%;336,272 股反对,占出席

本次 股 东大 会 有表 决 权股 份 (含 网 络 投票 ) 总数的 0.0422% ;

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总数的 0.9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7,200,57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8.9284%;

336,272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1.3476%;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9.724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88,219,62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3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0259%;336,272 股反对,占出席

本次 股 东大 会 有表 决 权股 份 (含 网 络 投票 ) 总数的 0.0422% ;

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

总数的 0.9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7,200,572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8.9284%;

336,272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

网络投票)总数的 1.3476%;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9.724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88,554,49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9.0680%;1,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2%;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93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7,535,44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70.2704%;

1,4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0.0056%;7,417,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29.7240%。

    5、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787,765,29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98.9688%;2,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
                                  4
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0.0003%;8,205,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1.03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16,746,244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67.1078%;

2,70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

络投票)总数的 0.0108%;8,205,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含网络投票)总数的 32.881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黎晓慧律师和李紫薇律师见证了

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

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

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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