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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思科: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2024-11-08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4-105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的预披露公告

    股东申萍、郝聪梅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申萍女士(控股股东之一王俊民之配偶)持有公司股份
 55,705,89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7%;郝聪梅女士(控股股东之一郑伟之配偶)
 持有公司股份 5,03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5%。
     申萍、郝聪梅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
 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600,000 股,减持比例合计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679%。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申萍女士、郝聪梅女士《关

 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王俊民                 399,550,400                 35.68%

            范秀莲                 217,315,600                 19.40%

                                    1
           郑伟                   154,128,300               13.76%

           申萍                    55,705,894                4.97%

           杨飞                    42,442,286                3.79%

          郝聪梅                      5,038,000              0.45%

           合计                   874,180,480               78.06%

    二、本次减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

   申萍(控股股东王俊民之配偶)              55,705,894      4.97%

   郝聪梅(控股股东郑伟之配偶)               5,038,000      0.45%

    三、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基本情况

    1、减持主体:申萍、郝聪梅。

    2、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3、减持股票来源:通过大宗交易受让。

    4、减持数量及方式:申萍、郝聪梅拟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600,000 股,合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0.679%。

    5、减持期间:自公司发布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三个月内。

    6、减持价格区间: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 正在履行的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以任何形式


                                  2
从事或者参与与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不通过

投资于其他公司从事或参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和活动;不参与或从事与和股份公司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

动;如果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

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对此已经进行生产、经营的,我们届

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将相关业务出售,股份公司对相关业务在同等商

业条件下有优先收购权;对于股份公司在其现有业务范围的基础上进

一步拓展其经营业务范围,而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尚未对此进行

生产、经营的,我们届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不从事与股份公司该等新

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和活动。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在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

及在我们权利所及范围内,公司与我们或我们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

重大影响的企业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将按公平、公开的市场原则进

行,并按照《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有关规定履行法

定的批准程序。我们承诺并确保我们控股、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

的企业不通过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谋求特殊的利益,不会进行有损

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

    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减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此前已披露的

持股意向、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三)申萍女士、郝聪梅女士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及冻结

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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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

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

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不得减持的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

现金分红(含现金回购股份)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

股东减持符合相关要求。

    5、公司将持续关注申萍女士、郝聪梅女士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

进展情况,并监督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申萍、郝聪梅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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