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迪龙:雪迪龙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03-28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出发,
认真履行了自身职责,对 2023 年度公司的各方面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未出
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现将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华申先生、
马会芬女士为非职工代表监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张倩暄
女士共同组成第五届监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监事职责。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七次会议,每次会议的召开程序都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3 年 1 月 9 日(星期一)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
两年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关于在大兴区设立二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及《关于在武汉市设立三
级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二)2023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年
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等年报相
关议案和《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
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再次延期两年
的议案》及《关于购买 KORE 公司 0.90%股份的议案》;
(三)2023 年 4 月 28 日(星期五)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四)2023年8月18日(星期五)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关于注销河北二级全资子公司的
议案》;
(五)2023年10月30日(星期一)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六)2023年11月13日(星期一)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一年的议案》及《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的议案》;
(七)2023年12月4日(星期一)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对有关事项的监督
(一)检查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自 2023 年 1 月
9 日起开始履行职责,任期三年。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
行了监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
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监事会认为:股
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有违法的经营行
为。2023 年度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及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监督,认为公
司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健全,公司季度财务报告、半年度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
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检查公司收购资产、出售资产及对外投资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无重大收购资产情况,无重大对外出售资产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情况。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
况如下:
2023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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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继续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继续滚动使用不超过
12.73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风
险及以下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
资产管理计划、实际为固定收益类的信托产品及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授权期
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有 7.16 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未到期,上述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
(四)检查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发生如下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向参股公司青岛吉美来科技
有限公司采购设备,累计发生额为 21.43 万元;同时,公司向参股公司北京思路
创新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环境监测设备或系统,累计发生额为 16.42 万元。2023
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为 37.85 万元,未超过年初董事长批准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
上述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关联交易内部管理制度审批
执行,合同交易价格遵循了公开、公平和价格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检查公司对外担保、财务资助、资产置换情况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发生以下对外担保事项: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事项
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为 4,4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自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一年内有效。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004.07 万元,其中为北京
雪迪龙环境能源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39.32 万元,为广州华鑫工程
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59.08 万元,为雪迪龙国际贸易(香港)有限
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48.03 万元,为北京华准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
额为 54.84 万元,为郑州尚蜂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81 万元。
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及资产置换,也
未发生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检查公司证券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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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度,公司未发生重大股票、债券及金融衍生品等高风险证券投资行
为。
(七)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经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查阅公司内部
控制等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关键环节起到了较好的
控制和防范作用。董事会《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八)监督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相关事项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6 号”文核准,北京雪迪
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7 日公开发行了 52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2,000 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47 号”文同意,公司 52,000 万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迪龙
转债”,债券代码“128033”。
“迪龙转债”自 2018 年 7 月 3 日起进入转股,截止“迪龙转债”到期日
2023 年 12 月 27 日,共有 2,672,349 张已转换为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为
30,880,604 股。本次到期未转股的剩余“迪龙转债”张数为 2,527,651 张,到期
兑付金额为 267,931,006.00 元(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含税)。公司根据《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北京雪迪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办理了“迪
龙转债”到期兑付及摘牌事宜。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赎回相关事项信息披露事项、兑付及摘
牌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九)检查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2023 年度,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审批
流程严格遵守公司相关规定,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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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计划
2024 年,监事会将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
查工作。坚持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加强对重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重点关注各
项业务活动中的费用管控、流程优化、效能提升等方面;合理开展监事会日常议
事活动,根据公司需要召开监事会会议,做好各项议题的审议工作;按照上市公
司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认真完成各项专项审核、检查和监督评价活动。
北京雪迪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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