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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康达新材: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4-04-16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容诚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专业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较好的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
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
观、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
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的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2023年度,公司给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度
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报酬合计为130万元。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
为自股东大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
署协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概况

    1、机构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
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
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
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
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
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
2023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2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
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
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
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
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
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
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
诚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三、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09年8月起一直从
事审计工作,曾为多家上市公司、IPO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提供财务报表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证券服务业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5年8月起一直从
事审计工作,曾为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各项
证券服务业务。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林志忠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从2012年开
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3年开始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拥有多年证券服
务业务工作经验。
    本次安排的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
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林志忠先生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王传文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陶震宇先生、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志忠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20万
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较2023年度有所增加系公司规模扩大,需要投入
的审计人员和工作时间增加。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
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
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如审计内容变更等导致审计费用
增加,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四、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在查阅容诚有关资
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可容诚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并且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并依照市场公允合
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并签署协议。
    3、上述《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