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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达新材: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2024-04-16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康达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小见                 联系电话:010-67017788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楠                   联系电话:010-67017788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李小见、刘小庆、沈俊、吴秋林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 2023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年12月4-6日,2024年2月26-28日,2024年4月8-10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及会议资料等
资料;与公司相关负责人等进行沟通、查阅公司披露的公开信息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
                                                          √
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
                                                          √
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
                                                                        √
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
                                                                        √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内部审计制度;查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
告等材料。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
                                                                        √
计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
                                                         √
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
                                                         √
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
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   √
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
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
                                                         √
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
                                                         √
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文件等;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访谈。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
                                                         √
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本所互动易网站刊载       √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访谈;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相关决策文件、内部规
章制度。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
                                                        √
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
                                                        √
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
                                                         √
等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
                                                         √
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 查阅三方监管协议等资料;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查阅相关
三会文件及公告文件;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查阅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抽查大额
支付凭证。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
                                                         √
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
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     √
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
                                                        √
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情况具
体说明如下:
    相关说明1:
    公司根据丰南康达“3万吨/年胶黏剂及上下游新材料项
目”建设情况,综合考虑项目付款进度、自有或自筹资金调度
及建设周期等因素,为更好地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公司产
业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变更该项目部分募集资
金用途,由全资子公司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大连齐
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收购和增资。其中8,628万元用于
收购大连齐化43.58%的股权;3,000万元用于增资大连齐化,增
资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大连齐化51%的股权;本次共计变更募集
资金11,628万元。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
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的议
案》,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投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的议案》,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11,628万元用于收购大连齐
化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
    相关说明2:
    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
二个月(2022年12月23日—2023年12月22日)。2022年12月27日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1
月16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24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2023年5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公司累计使用1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截止至2023年12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还至募集资金专户,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使用额度未超获批额度,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相关说明3:
    2023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
司使用不超过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
12月8日——2024年12月7日)。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相关说明4:
    1、受市场竞争、供需关系、安全环保宏观政策以及物流成
本等综合因素,产品的效益受到影响。
    2、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3万吨/年胶黏剂及
上下游新材料项目及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胶
粘剂新材料系列产品项目,均在建设过程中,由于项目体量较
大、工艺复杂,图纸及方案需不断优化,以及不可抗力的因素
影响,导致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有所推迟。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和同行业上市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进行对比分析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相关说明 5:
    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9,252.50万元,同比增长
13.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31.52万元,同比下
降36.66%,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为胶粘剂新材料板块中风电系
列产品销售规模稳中有升,原材料价格趋稳后,板块盈利能力
较上一年度有所上升,但电子科技板块及电子信息材料板块公
司所处行业环境出现阶段性变化、调整及订单延后等客观因
素,综合使得盈利情况未及预期,部分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
备,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影响,同时导致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有
较大下降。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及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查阅公司章程、重大合同、信息披露文件等资料;查阅公司现金分红
制度、检查执行情况;了解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和重大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机抽取相关
业务的合同文件及资金往来凭证等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
                                                         √
风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
                                                                     √
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定期现场检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李小见             王 楠




                                                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