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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4-11-27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规避饲料原材料价格及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给牧原食品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
以自有资金进行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有效管理价格
大幅波动的风险。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及场所:公司将在合规公开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
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期权、期货、远期等合约,品种
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如:玉米、豆粕、生猪
等产品。
    3、交易金额: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
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
行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5、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存在一定的价格异常波动
风险、资金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 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及可行性
    公司是集饲料加工、种猪育种、商品猪饲养、屠宰肉食于一体的企业,通
过进行玉米、豆粕、生猪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可规避饲料原料价格、
生猪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管理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
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落实风
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因此,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切实可行的。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和权利金最高
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内可循环
使用。同时,授权期货决策小组具体负责公司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关事
宜。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场所:合规公开的场内或场外交易场所,场内为境内商品期货交
易所,场外交易对手仅限于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
构。
    公司采购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渠道来源多样、采购模式多元化,因场
外交易具有定制化、灵活性、多样性等风险对冲优势,因此公司拟开展场外期
货。套期保值中涉及的场外交易,标的挂钩境内期货合约,均在境内大型券商
和大型期货公司风险管理子公司处开设账户并进行操作,对手方履约能力较强。
公司将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跟踪评估,实现对交易对手信用
风险的管理。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农产品期货品种,如:
玉米、豆粕、生猪等品种。
       (四)交易期限
    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
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进行玉米、豆粕、
生猪等商品期货的套期保值业务。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 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主要风险分析
   1、价格异常波动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
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可能
出现期货和现货价格在交割期仍然不能回归,从而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
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资金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
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面临因未
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3、技术风险:可能因计算机系统不完备导致技术风险。
   4、政策风险: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
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对公司开展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各项措施切实有效且能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同时也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
   2、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
格波动风险。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相关产品及生产所需原
料的商品期货品种。
   3、公司以自己名义设立套期保值交易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不会使用募
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
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对保证金的投入比例进行监督和控制,在市场剧烈波动时
及时平仓规避风险。
   4、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安排和使用专业人员,建立严格的授权
与岗位牵制机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
综合素质。
    5、公司将建立符合要求的计算机系统及相关设施,确保交易工作正常开
展。当发生故障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以减少损失。
    6、合规经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四、 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
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
等相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各项损益和公允价值,并予以列示和披露。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交易情况进行披露。

    五、 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3、《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及金融衍生品交
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