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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牧原股份: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2024-12-20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4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牧原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46.55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46.56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12月20日
    本次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不涉及暂停转股事项。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442号文核准,公开发行了 9,550万张可
转换公司债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1年9月10日起
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牧原转债”,债券代码“127045”。
    根据《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
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的有关规定,牧原转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则转股价格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
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 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 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
率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
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
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
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
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
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
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
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
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
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原因
    1、2023年12月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359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359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
票1,529,253股。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2、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5月2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33名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从公司离职等原因,退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并注销上述133名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606,840股。公司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
照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项。本次共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5,153,053股,需回购注销限
制性股票454,526股。公司监事会及律师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意见。
    2024年12月18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
前述598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2,590,619 股限制性股票的注
销事宜已办理完毕。
    (二)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
“牧原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A×k)/(1+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46.55元/股,k 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即k
=- 2,590,619/5,465,353,999≈-0.0474%),A 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即A=
76,991,026.79/2,590,619=29.719),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P1=(46.55-29.719*0.0474%)/(1-0.0474%)=46.5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
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因本次回购注销股份, “牧原转债” 的转股价格调整为46.56元/股。
本次“牧原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不涉及暂停转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2
月20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