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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物产金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2024-07-05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4-036
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
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及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在
2024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实际对外担保余额
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
保函、保理等品种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时,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
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方式,具体以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
效期自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范围内任一时点的实际对外担
保余额不超过 9 亿元人民币,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
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
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1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
露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针布”)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海门支行”)申请的人
民币 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
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向金轮针布收取担保费用,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4 年 0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28 日。
    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海门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达装饰”)向
中国银行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5,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形成的债务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向森达装饰收取担保费用,
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13 日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以下简
称“工商银行海门支行”)申请的人民币 2,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形成的
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根据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向金轮针布收取担
保费用,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
    上述担保事项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额度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
    1、公司全称: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
    2、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22,436.455797 万元
    4、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富强路 86 号
    5、法定代表人:黄宏兵
    6、经营范围:梳理器材、纺织器材、纺织机械的生产、销售、安装、保养
及其技术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
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
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金轮针布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59,295.41                  60,165.18

        总负债                           25,481.01                  24,667.34
     净资产                           33,814.40                   35,497.83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56,341.45                   14,902.64

    利润总额                           8,042.34                    2,101.32

     净利润                            6,604.52                    1,683.43

    (二)南通海门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全称:南通海门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5,500 万元
    4、注册地址:南通市海门区三星镇通启路 18 号
    5、法定代表人:黄春辉
    6、经营范围:不锈钢发纹板、不锈钢制品(压力容器除外)制造、加工、
销售;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塑料制品、建材、
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五金配件批发、零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
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
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森达装饰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3 月 31 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93,397.10                 89,139.13

        总负债                          58,479.13                 53,018.90

        净资产                          34,917.97                 36,120.23
                             2023 年 1-12 月           2024 年 1-3 月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80,262.68                 28,877.14

       利润总额                            6,511.84                1,603.74

        净利润                             5,037.06                1,202.2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中国银行海门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3、债务人: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债权本金金额:金轮针布债权本金最高为 1,000 万元;森达装饰债权本
金最高为 5,000 万元。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
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工商银行海门支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1、保证人: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
    3、债务人: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债权本金金额:最高为 2,000 万元
    6、保证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
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
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
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
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7、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
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
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
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已审批的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 33,2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
净资产的 13.2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事项,公司累计实际正在履行的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2,0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 0.81%。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门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