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产金轮: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2024-08-20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
上午 9 点 10 分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24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应出
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会议召开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物
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与会独立董事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
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不
存在为除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其他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040万元,占2024
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80%。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子
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公司对
外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
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经核查,我们认为,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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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
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2024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
情况。综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公司与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条款合理,
财务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和资金管理平台,可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水平及使用
效率,拓宽融资渠道,双方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业务合作,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对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保
障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
意本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事项,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
六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经审查,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
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
法》规定的情形,财务公司的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要求规定;未发现财务
公司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计算机信息系统严重
故障、被诈骗、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和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未发现财务
公司因违法违规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责令整顿;
未发现财务公司发生可能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经营风险等
事项;财务公司成立至今严格按照《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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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的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内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本公
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综上,我们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赞成票数占全体表决独立董事
人数的 100%。
公司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为规避生产经营中的原材料成本大幅波动风
险,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同时为满足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与售价对锁的要求。公
司已制定《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
施,为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操作规程。本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伍争荣 董 望 阮 超
2024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