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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跃岭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4-04-27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和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

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8,764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3,6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于

2023年5月10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3年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

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团队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

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

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审计委员会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二)2023年12月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

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

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2023年度在对公司的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关联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

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

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

晰、及时。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