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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跃岭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0-12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年10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时 间 : 2024 年 10 月 11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飞跃路1号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
 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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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林仙明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7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9,196,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550 %。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7,065,1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223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6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31,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7 %。

    (3)中小股东(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26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31,706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327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6 人,代表股份 2,131,60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327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林仙明董事长主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部分律师以
线上会议方式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
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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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08,169,0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0589 %;反对 9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1 % ; 弃 权 41,50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0.0380 %。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 1,104,0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7898 %;反对 986,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2634 %;弃权 4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468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博钦律师出席了现场会议,车千里律师通过线上会
议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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