萃华珠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8-0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4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阳市沈
河区中街路 2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新增银行综合
1.00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 5%以
2.00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综 √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涉及提案 2 的关联股东需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2、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
票。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43)以及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 chgf_zqb@163.com,并
及时电告确认。
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邮编:110041
联系人:郭裕春、张祥琴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联系传真:024-24869666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议开始前 15 分钟签到进场。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1
2、投票简称:萃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
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2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 案 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新增
1.00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全资子
2.00 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
关联交易的议案》
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