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萃华珠宝: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2024-08-06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4-04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
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4 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8 月 14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沈阳市沈
河区中街路 29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新增银行综合
      1.00                                                            √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股 5%以
      2.00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全资子公司新增银行综         √
                   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案 2 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涉及提案 2 的关联股东需对此提案回避表决。
    2、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以上内容的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实行单独计
票。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主要内容详见 2024 年 8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
《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4-043)以及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其他公告信息。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8 月 20 日(星期二:9:00~11:30,13:30~16:30)
    2、登记地点: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3、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交
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公司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
电话登记。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请将登记材料发送至 chgf_zqb@163.com,并
及时电告确认。
    4、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街路 29 号
    邮编:110041
    联系人:郭裕春、张祥琴
    联系电话:024-24868333
    联系传真:024-24869666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
议开始前 15 分钟签到进场。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
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五日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一: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31

    2、投票简称:萃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

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 年 8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

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

 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

 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

 大会结束。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第 1-2 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提 案 编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 2024 年度新增
 1.00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持
            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全资子
 2.00       公司新增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            √
            关联交易的议案》




   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年    月        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联系电话: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说明: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4、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