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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利民股份: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4-05-15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
 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再次将会议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具体内容如下: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6、会议出席对象:

                                     -1-
    (1)于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
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
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子公司利民
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 4 楼电教室。
     8、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提案名称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       √
        案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第 11 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需由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议
案 5、7、10、11 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
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9:00-11:3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
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
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
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采取
书面信函、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送达公司投资发展部的截至时间为:2024 年 5 月 15
日 16:30。
    3、现场登记地点: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利民股份董事会办公
室,信函上请注明“利民股份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221400
    传真号码:0516-88984525
    邮箱地址:limin@chinalimin.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和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庆 陶旭玮
     联系电话:0516-88984525
     传      真:0516-88984525
     联系邮箱:limin@chinalimin.com
     邮政编码:221400
     联系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公司投资发展部
     3、请参会人员提前 10 分钟到达会场。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05 月 14 日
                                     -3-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734”,投票简称为“利民投票”。
    2、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
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
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6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
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4-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利民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
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公司 /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7.00                                                           √
         案》的议案
 8.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拟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12.00 关于公司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13.00
         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2024 年                   月    日

委托人联系电话: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 ,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5-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