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民股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10-28
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2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
16:00 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在子公司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行政楼
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11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名。会
议由董事李新生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列席了会议。本
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表决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李新生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
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二、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选举张庆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任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三、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选
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
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资格及
工作性质进行合理分析与评判后,董事会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见 2024 年 10 月 1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8):
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张庆、马建平、刘亚萍;
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刘亚萍、程丽、陈新安;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沈哲、程丽、李媛媛;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程丽、沈哲、范朝辉;
第六届董事会 ESG 委员会:李新生、张庆、范朝辉、孙敬权、陈新安。
四、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范朝辉先生(简历见
附件)担任公司总裁,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
满日止。
五、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决定聘任孙敬权先生(简历见附
件)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聘任陈新安先生、高军从女士担任公司副总裁(简历见
附件),聘任沈书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
长提名,决定聘任吴昊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吴昊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
电话:0516-88984525 传真:0516-88984525
邮箱:wuhao@chinalimin.com
六、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的提名,决定聘任陶旭玮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陶旭玮先生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联系方式为:
地址:江苏省新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 69 号
电话:0516-88984525 传真:0516-88984525
邮箱:taoxuwei@chinalimin.com
七、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决定聘任王卓君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期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日止。
八、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调整内部管理架构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公司调整内部管理架构的公告》。
九、会议以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实
际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5 日
附件:
李新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清华大学工商管
理硕士。1989 年 3 月至 1991 年 7 月任人民解放军某部战士、班长;1991 年 7 月
至 1994 年 7 月为人民解放军广州通讯指挥学院学员;1994 年 7 月至 2002 年 10 月
任人民解放军某部排长、参谋、干事、指导员、股长;2002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0
月任新沂市地方税务局副主任科员,2004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
经理,2015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44,737,620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份的 12.19%。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明及其子李新生、其女李媛媛)
之一,与公司现任董事李媛媛是兄妹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1990 年 7 月毕业于
河北工学院化学工程系石油炼制专业,2009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正高级工程师。2003 年 10 月至 2010 年 1 月,任职于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历任生产中心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0 年 1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12 月至 2019
年 3 月,任职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
任职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2021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2022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董
事会秘书。持有公司 51,51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01%,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
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范朝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
级工程师。1986 年 9 月至 1990 年 7 月就读于河北轻化工学院。1990 年 7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职于石家庄化工厂,历任车间技术员、副主任、主任、技术处处长、副
厂长、厂长,2003 年 5 月至 2013 年 7 月,任职于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 2022 年 1 月任河北威远生物化
工有限公司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 82,89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2%。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
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
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
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孙敬权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 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99 年 1 月至 2009 年 11 月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
师,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工程师,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兼任利民化学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 7,519,69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2.05%。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
信被执行人”。
陈新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 年出生,大专学历。1991
年 6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利民化工厂质监科科长,1996 年 12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
任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质监科科长、销售部业务科长、采购部经理、副总经理;
2009 年 11 月至 2015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10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公
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利民化学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运营中心总监。持有公司股份 1,049,246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
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高军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 年出生,本科学历。2003
年 7 月至 2004 年 7 月任河北威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2004 年 8 月至
2021 年 12 月历任威远生化国际部大区经理、国际中心部门经理、国际中心副总经
理、国际中心总经理、威远生化总经理助理、威远生化副总经理,2021 年 12 月至
2023 年 10 月历任公司市场营销中心副总监、总监,2023 年 10 月至今历任公司市
场营销中心总监;2024 年 6 月至今兼任新河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书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11 月生,大专学历。1988
年 7 月至 1999 年 4 月任职于新沂农药厂财务科;1999 年 4 月至 2009 年 11 月历任
利民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科副科长、财务总监;2009 年 11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
公司财务总监;2017 年 2 月至 2021 年 10 月任公司副总裁,2017 年 2 月至 2019
年 2 月兼任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7 月兼
任河北双吉化工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3 月兼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
有限公司董事、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董事及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持有公司 1,046,040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0.29%。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
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昊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 年 4 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
济学硕士。具有证券分析师资格、基金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等任职资格证书。
2013 年 9 月至 2015 年 2 月任内蒙古鸿泰伟业煤炭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 3 月
至 2017 年 2 月任新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经理,2015 年 5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中智瑞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2016 年 2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新
奥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申办负责人,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新奥天然气股份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团委书记,2023 年 3 月至今任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2023 年 6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书编号:2023-4A-1799)。未持有
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
持股 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
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陶旭玮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2 年 11 月出生,南京财经
大学会计学本科专业、管理学学士,具有注册 ESG 高级分析师资格。2012 年 12 月
至 2017 年 7 月任职于利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3 月
任职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23 年 3 月至今任职于公司投资发展部,2021 年 10
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8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
书(证书编号:2018-2A-267),2021 年 3 月至 2023 年 12 月任河北威远生物化工
有限公司、河北威远药业有限公司及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卓君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2
年3月至2019年12月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19年12月至2021
年2月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理,2021年2月至2023年1月任
公司财务经理,2023年1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