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龙津: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2024-12-06
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ST 龙津 公告编号:2024-067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4 年 12 月 23 日 14:00 开始。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09:15-9:25,0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
式,公司鼓励股东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
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及见证律师认定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
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100 总提案 √
1.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5 日收市后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3、表决通过方式:本次会议提案 1 为普通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方可做出决议。提案 2 为特别
决议提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操作流程
1、登记方式:
2
(1) 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
委托书(参见附件 1)、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件、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
进行登记;
(2)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参会回执(参
见附件 2)进行登记;
(3) 股东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 1)、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参会回执(参见附件 2);
(4) 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须通过开户
证券公司委托行使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权;
(5) 股东可用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其他方式的参会登记,
并请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登记,股东登记参加股东大会发送的信函、传真请
注明“龙津药业股东大会登记,转证券部”。
2、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9 日、2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3、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
件及证明资料原件到场,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3,网络
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公司不
会向参会股东收取参会费用。
2、公司证券部联系方式
电话:0871-64179595 传真:0871-68520855
3
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马金铺街道办事处兰茂路 789 号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650503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5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会回执
附件 3、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4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本授权委托书中填写的表决意见就下列提案投票,并代为
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按通知要求规范填写表决意见,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提案表决意见填写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100 总提案 √
1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2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
委托代理信息填写如下: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证件名称、号码
股东持股数 股东证券账户号
股东联系人 电话及邮箱地址
代理人姓名(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代理人电话及邮箱地址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注:
1、请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的规范准确委托表决意见,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意见需填写候选人对应的表决票
数,非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意见应当为“同意、反对、弃权”的其中一个;如没有按通知要求规范填写表决
意见,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5
附件 2
参会回执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如有现场发言、提问或质询,请将发言、提问或质询内容与本参会回执在规定时间内一同送达龙津药
业证券部。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持股数
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
股东联系人
电话及邮箱地址
代理人姓名(签名)
代理人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代理人电话及邮箱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签署日期
6
附件 3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50”,投票简称:“龙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
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i.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M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M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M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
举票数。
ii. 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N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N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N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
票数。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
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大会结束
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
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
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四、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
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股东大会任一提案进行一次以上有效投票的,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按
该股东所持相同类别股份数量计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对其他提案
未进行有效投票的,视为弃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
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
系统投票。受托人应当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情况填报受托股份数量,同时对每一提案填报委
托人对各类表决意见对应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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