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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浙农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11-28  

   证券代码:002758         证券简称:浙农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号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为支持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企业的经营与

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下属控股企业合计提
供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向浙江金昌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金昌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向浙江农资集团金诚汽车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诚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为
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
开之日止,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实际利率及期限以实际签
订的借款协议为准。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1月

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本次公司向下属控股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事项,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公司对其具有
实质的控制和影响,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向下属控股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向金昌汽
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向金诚汽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的财务资助。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企业,财务资助方式为公司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提供借款,本次审议通过的财务资助额度为拟开展的年
度授权事项,实际财务资助的金额、借款期限、利息及担保措施等以实际签订
的借款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
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被资助对
象虽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股企业,但被资助对象其他

股东存在担任公司控股股东浙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控股”)董事
的情形,同时因被资助对象金诚汽车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资产负债率超过70%
,含本次财务资助最近十二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通过。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金昌汽车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506号4幢六楼
    法定代表人:朱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2000年12月27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25883269C
    主营业务:整车销售、汽车后市场服务等汽车商贸服务。
    2、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农资”)持有金昌汽车

的股权比例为51%,其他股东合计持有金昌汽车的股权比例49%。金昌汽车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主要财务指标
     被资助对象金昌汽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19,660.39万元,负债总额
为 337,576.78 万 元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182,083.61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1,240,748.89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1,584.65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额144,245.11万元(为公司下属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被
资助对象无不良信用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金昌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
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金诚汽车
     1、基本情况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七甲闸社区四组26号北侧二层
     法定代表人:曾跃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5年2月5日
     营业期限:2005年2月5日至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707470042
     主营业务:整车销售、汽车后市场服务等汽车商贸服务。
     2、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持有金诚汽车的股权比例为52%,其他股东合计持有
金诚汽车的股权比例48%。金诚汽车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3、主要财务指标
     被资助对象金诚汽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48,967.85万元,负债总额
为119,269.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9,620.40万元,营业收入328,799.3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53.22万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92,209.50
万元(为公司下属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开展银行融资提供的担保),被资助对象无

不良信用事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未对金诚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
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介绍
    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外,被资助对象金昌汽车其他股东为朱振东和其
他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朱振东持股比例为25%,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为
24%。除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农资外,被资助对象金诚汽车其他股东为曾跃芳和
其他员工或员工持股平台,其中曾跃芳持股比例为20%,其他股东合计持股比例

为28%。
    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因自身资金安排未能按同等条件、出资比例向金昌汽车、
金诚汽车提供相应财务资助,但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为
财务资助提供担保,不收取担保费用,上市公司利益未受到损害。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企业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企业,且均已建立
了良好的风险控制体系,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时将全面评估其资产质量、经营
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及履约能力,同时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

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
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企业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出资比例相应提供财
务资助,公司要求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为财务资助提供
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了增强整体盈利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自身正常业务开展
及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向合并报表范
围内控股企业合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向金昌汽车提供
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向金诚汽车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资金需要为其提供财务资助,并全面

评估该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第三方担保
及履约能力,同时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财务资助
资金的安全。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控股企业其他股东未按同等条件、出资比例

相应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要求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相关企业的股权按持股比例为财
务资助提供担保,降低财务资助的风险。本次财务资助的整体风险可控,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
用,能够保证公司下属控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资金使
用效率,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财务资助的期限及授权

    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
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实际利率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在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及控股企业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应制度和管理要
求,按规范办理具体事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5.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财务资助情形。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有逾期未收回金额。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