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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际股份: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现场检查报告2024-12-31  

                                                                              现场检查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华泰联合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 日、2024 年
12 月 20 日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子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江苏泰
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母公司 2024 年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报告如下: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天际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然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保荐代表人姓名:董瑞超                        联系电话:0755-8190200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王然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4 年 1 月至 2024 年 12 月
现场检查时间:2024 年 12 月 2 日(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2024 年 12 月 20 日(母公司)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相关制度;2.查阅三会文件及相关决议,核查
其执行情况;3.核查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件;4、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外
投资报告等公开信息;5、现场查看公司主要经营场所等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容等
                                                                √
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
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
                                                                √
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内部审计部门资料,包括任职人员名单、内部审计制度、相关工作
报告;2、查阅审计委员会资料,包括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人员构成、会议记录等;3、
查阅公司制定的各项内控制度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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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
                                                            √
部门(如适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
                                                            √
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作进
                                                            √
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如适      √
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
                                                            √
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
                                                            √
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
                                                            √
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了完
                                                            √
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信息披露相关文件等;2、查阅公司在深
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告文件的内容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息披
                                                            √
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及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网站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公司内部的相
关规定;2.查阅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明细、担保明细(无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
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查阅审议关联交易、担保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资料和信息披
露文件;3、抽查关联交易协议、订单等资料;4、审阅公司往来明细账等
1.是否建立了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直接或者
                                                            √
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是否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
                                                            √
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3.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4.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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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是否不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
6.对外担保审议程序是否合规且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
7.被担保方是否不存在财务状况恶化、到期不清偿被担保债务等
                                                           √
情形
8.被担保债务到期后如继续提供担保,是否重新履行了相应的审
                                                           √
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2、查阅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
银行对账单;3、审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台账;4、查阅募集资金使用相关合同及其资金使
用审批单等相关资料;5、实地查看募投项目建设情况
1.是否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是否有效执行                         √
3.募集资金是否不存在第三方占用或违规进行委托理财等情形     √
4.是否不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暂时补充
                                                           √
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形
5.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   √
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进行高风险投资
6.募集资金使用与已披露情况是否一致,项目进度、投资效益是
                                                           √
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7.募集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风险                 √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获取查阅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就公司业绩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
了解公司业务发展情况;2、查阅了行业发展状况以及可比公司的财务情况
1.业绩是否存在大幅波动的情况                               √
2.业绩大幅波动是否存在合理解释                             √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公司业绩是否不存在明显异常         √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及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内容;2、查阅公司定期报
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1.公司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2.公司股东是否完全履行了相关承诺                           √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并核查公司现金分红制度及其执行情况;2、查阅公司往来明细
账、大额购销合同等资料;3、向公司管理人员了解行业发展状况,查看公司生产经营环境
1.是否完全执行了现金分红制度,并如实披露                   √
2.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是否合法合规,并如实披露                 √
3.大额资金往来是否具有真实的交易背景及合理原因             √
4.重大投资或者重大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
                                                           √
险
5.公司生产经营环境是否不存在重大变化或者风险               √
6.前期监管机构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是否已按相关要求
                                                                        √
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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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关于公司业绩存在大幅波动的说明
    2024 年 1-9 月,公司营业收入 14.52 亿元,同比下滑 11.83%,归母净利润-1.89 亿元,
同比下滑 883.01%,公司业绩大幅下滑,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产品六氟磷酸锂所处行业仍处
于下行调整周期,六氟磷酸锂销售价格大幅下滑且 2024 年持续在低位徘徊。根据 Wind 数据
统计,2024 年 1-9 月,六氟磷酸锂公开市场平均价格为 6.45 万元/吨(含税),同比下滑 56.49%。
六氟磷酸锂价格大幅下滑,一方面系随上游核心原材料碳酸锂价格大幅下降而下跌;另一方
面系由于前期六氟磷酸锂价格暴涨,行业内新增了大量六氟磷酸锂产能,而下游需求增长放
缓,导致行业产能阶段性过剩,市场激烈竞争,各生产企业纷纷降价抢占市场,加工环节的
利润被过渡挤压甚至亏损。保荐人将督促公司密切关注商誉减值等风险。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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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现场检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然                 董瑞超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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