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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嘉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1-26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9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1 月 25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5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建林路 439 号世嘉科技一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娟女士
    6.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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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0 人,代表股份 92,691,353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7201%。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91,872,8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39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37 人,代表股份 818,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324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36 人,代表股份 618,46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450%。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 以下提
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下设 3 个子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1.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40,0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052%。

    表决结果为当选。

    1.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韩惠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0,75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44%。
    表决结果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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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周燕飞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2,725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65%。
    表决结果为当选。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下设 2 个子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各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且审核无异议。

    2.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瑞稳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8,82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931%。
    表决结果为当选。

    2.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徐华滨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0,716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44%。
    表决结果为当选。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下设 2 个子议案,各子议案逐项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3.0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欧化海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2,36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862%。
    表决结果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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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鲁良恩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
案》

    投票结果:参加该议案投票 的股 东( 包括 股东代 理人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92,691,353 股。其中:同意 92,126,853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3910%。
    表决结果为当选。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白雪、王若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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