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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微光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12-31  

证券代码:002801          证券简称:微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30 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兴中路 365 号公司行政楼一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
交所业务规则和《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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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 人(分别代表 19 名股东),
代表股份数量 164,252,3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下同)的 72.1703%。

    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 4 名股东),代表股
份数量 160,608,9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56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 15 人,代表股份数量
3,643,4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09%。

    (3)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 16
人,代表股份数量 12,479,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835%。

    3、公司第五届全体董事、监事和第六届董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卓娅女士、李缘女士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
决,表决方式为累积投票表决方式,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何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0%。

    何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2 选举邵国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

                              第 2 页 共 5 页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0%。

    邵国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3 选举何思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3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9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24%。

    何思昀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4 选举倪达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06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66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1%。

    倪达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5 选举刘海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2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8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16%。

    刘海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6 选举李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4,9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92%。

                              第 3 页 共 5 页
    李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 选举沈建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0%。

    沈建新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2 选举郑金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4,9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92%。

    郑金都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2.3 选举娄杭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4,9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5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92%。

    娄杭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就任,任期三年。

   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 选举董荣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0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6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0%。

                              第 4 页 共 5 页
    董荣璋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3.2 选举陈华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64,145,15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72,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08%。

    陈华平先生当选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俞卓娅、李缘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
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杭州微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微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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