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山东赫达: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24-09-28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话、现场送达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九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

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 3 人,

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

会议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

实际情况,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保证公司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

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

系,建立股东与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之间的利益共享

与约束机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核查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65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赫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

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第三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