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赫达:关于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4-10-29
证券代码:002810 证券简称:山东赫达 公告编号:2024-081
债券代码:127088 债券简称:赫达转债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 2024 年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 年前三季度,公
司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8,045,757.59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 91,643,545.16 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合
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 1,510,719,739.89 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未分配利润为 1,024,053,621.18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
分配利润及合并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4 年前三季
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024,053,621.18 元。
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总股本 341,706,791 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 51,256,018.65 元;
剩余未分配利润计入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的短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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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预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
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
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财政部《企
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利润分配计划、股东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
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又兼顾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
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未
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 年-2024 年)》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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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的发
展规划,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关
于<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该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两个月内实施。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赫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