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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桂发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08  

  证券代码:002820                 证券简称:桂发祥                   公告编号:2024-010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
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3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
0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 32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路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授 权 代 表 共 计 15 人 , 代 表 有 表 决权 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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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9,941,0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8194%。其中,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
者 1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956,4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2%。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 5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 68,984,8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343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0 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 956,2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6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
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股份的方案》。该议案采取逐项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1 拟回购股份的目的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69,929,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2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69,9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3 拟回购股份价格、价格区间或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69,9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4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69,921,5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21%;反对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5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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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69,929,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41%;反对
1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1.6 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 69,939,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4%;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934,968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13%;反对
1,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6%;弃权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天天、董玮祺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
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
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
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桂发祥十八街麻花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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