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1 证券简称:凯莱英 公告编号:2024-014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二次 A 股类别股东 大会及 2024 年第二次 H 股类别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议案被否决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与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9日(周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2月29日(周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 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 月29日上午9:15至2024年2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大街71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张婷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6、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125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2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7,238,619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144,532,00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12,706,6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 43.1160% 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9.631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4842%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7人,代表股份130,060,1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5.6634%;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4,471,863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83%。通过现场投票的H股股东1人,代表股份12,706,61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42%。 注2: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现有A+H总股本369,655,381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A股股份538,002股,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A股股份 4,429,800股。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同 时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整体放弃因持有标的股票而享有的股东表决权,保留股东表决权 以外的其他股东权利(包括分红权、配股权、转增股份等资产收益权),故扣除上述股 份后,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64,687,579股。 注3: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 同。 (2)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124 2、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144,532,005 的股份总数(股) 3、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42.8707% 股份数占公司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注1:通过现场投票的A股股东7人,代表股份130,060,142股,占上市公司A 股股份的38.5781%。通过网络投票的A股股东117人,代表股份14,471,863股, 占上市公司A股股份的4.2926%。 (3)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数 1 2、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12,706,194 的股份总数(股) 3、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 46.1150% 股份数占公司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德恒律师事务 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决议: 1、《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 (股) (%) A股 143,031,808 98.9620% 1,499,197 1.0373% 1,000 0.0007% H股 12,706,614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55,738,422 99.0459% 1,499,197 0.9535% 1,000 0.0006% A股中小投资者 13,629,941 90.0847% 1,499,197 9.9087% 1,000 0.0066%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 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提案 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 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 (股) (%) A股 144,453,448 99.9456% 78,557 0.0544% 0 0.0000% H股 12,704,234 99.9813% 2,380 0.018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57,157,682 99.9485% 80,937 0.0515% 0 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 15,051,581 99.4808% 78,557 0.5192% 0 0.0000%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 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 (股) (%) A股 144,458,248 99.9490% 73,757 0.0510% 0 0.0000% H股 12,704,234 99.9813% 2,380 0.0187% 0 0.0000% 普通股合计 157,162,482 99.9516% 76,137 0.0484% 0 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 15,056,381 99.5125% 73,757 0.4875% 0 0.0000% 注:上表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百分比例为:A股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会议的A股中 小股东和代理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通 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 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A股 144,453,448 99.9456% 78,557 0.0544% 0 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 15,051,581 99.4808% 78,557 0.5192% 0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 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 (股) (%) (股) (%) A股 144,458,248 99.9490% 73,757 0.0510% 0 0.0000% A股中小投资者 15,056,381 99.5125% 73,757 0.4875% 0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本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A股中小投资 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 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审议结果:通过。 (3)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 (股) (%) H股 12,703,814 99.9813% 2,380 0.0187% 0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股) (%) (股) (%) H股 12,703,814 99.9813% 2,380 0.0187% 0 0.000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即经本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特别 决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马荃律师、张晓彤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 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 法、有效。 该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 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 别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