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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装: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2024-04-18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ST 中装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7033            债券简称:中装转2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装建设”、“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之三年任期即将届满,为了顺利完成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
“本次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现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
程序、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五届董事会的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二、董事的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
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
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

                                      1
份的 3%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单独或
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推荐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候选人的时间为本公告发布日起至 2024 年 4 月 22 日,推荐人应在
2024 年 4 月 22 日 16:00 前以书面方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
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推荐的董事人选进
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董事会根据提名委员会提交的人选召开会议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
并以提案的方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4、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资
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亦应依法做出相关
声明;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
董事资格证书)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6、在第五届董事会就任前,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
续履行职责。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2
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须具有与担任董事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经验,并保证
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董事职责。

    1、董事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提名担任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7)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

    (8)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董事候选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名人应当说明该候选人具体情形、
拟聘请相关候选人的原因以及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3)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

    (4)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
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上述期间,应当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审议董事候选人聘任议
案的日期为截止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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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除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外,还须同时符合下述任职资格条
件:

    1.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2. 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3. 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经
验;

    4. 具备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6.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7、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有独立性,并且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
(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
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

    (2)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
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4)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5)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
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4
    (6)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之一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8、独立董事候选人应无下列不良记录:

    (1)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
者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3)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
评的;

    (4)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5)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

    (6)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9、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2)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
博士学位;

    (3)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
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六、关于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说明:

    (一)推荐人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5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格式见附件 1);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还需提供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董事候选人出具的同意接受提名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

    5、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公司股东,则应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提供其已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持有公司股份及数量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如采取亲自送达的方式,则必须在 2024 年 4 月 22 日前将相关文件送达
至公司指定联系人处方为有效;

    3、如采取邮寄的方式,则必须在 2024 年 4 月 22 日前邮寄至公司指定联系
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琳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83598225

    联系传真:0755-83597197

    联系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4002 号鸿隆世纪广场四-五层

    邮政编码:518001


                                   6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7日




             7
附件1: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表
                            推荐人信息
姓名(名称)                       联系方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股东账户号码                       持股数量(股)
                            候选人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年月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电话                               电子邮箱
推荐的董事候选    口非独立董事 口独立董事(请在董事类别前打“√”)
人类别
简历




其他说明




推荐人(盖章/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1、简历包括学历、职称、详细工作履历、兼职情况等;
2、其他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持
有公司股份、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等情
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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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董事候选人承诺书


   本人         ,同意接受      的提名,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人承诺:

   1.本人承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

   2.本人承诺向公司报送的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且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本人当选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切实
履行董事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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