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装:ST中装: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肖幼美2024-04-30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
本人 肖幼美 作为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勤勉尽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要求,现将本人 2023 年度
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2、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
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3、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
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4、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5、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
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
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6、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
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7、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述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8、本人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经自查,本人在 2023 年度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
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持续关注上述自查事项,确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
管理要求。
自查人: 肖幼美
2024 年 4 月 29 日